山东侦办危害环境资源安全刑事案件1427起
2021年06月02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2020年以来山东侦办危害环境资源安全刑事案件1427起

  6月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警方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有关情况。 梁犇 摄

  中新网济南6月2日电 (记者 梁犇)记者6月2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侦办危害环境资源安全刑事案件1427起,其中,污染环境案511起、非法采矿案64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1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57名,打掉犯罪窝点894个、团伙758个,涉案价值12.8亿余元人民币。

  据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介绍,该厅以“昆仑”专项行动为主线,保持对危害环境资源安全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先后会同山东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废铅蓄电池专项排查整治、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先后侦破淄博“5.21”非法采矿案、东营“5.31”污染环境案、潍坊“1.31”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要案件,斩断地下黑色产业链条。

  李祝群介绍说,2020年以来,山东公安机关连续侦办10余起在黄河河道使用采砂船、挖掘机盗采河砂案件,此类行为极易改变河道走势,引起堤防坍塌,影响黄河行洪安全。

  “山东既是工业大省,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10000余家,每年产生危险废物1000万吨;又是矿产资源大省,多种矿产资源储量和产量位居全国前列,海洋渔业资源也十分丰富。”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葛闻雷说,不法分子为获取暴利,罔顾公共利益,肆意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同时,个别地方缺乏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资源安全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资源造成损害。

  在“昆仑2021”专项行动中,山东省公安厅将紧盯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废弃院落、厂房、矿坑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切实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擅自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稀土、黄金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盗采砂石特别是在黄河河道和周边山体非法采砂、炸山采石等犯罪;严厉打击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完)